儲蓄險的增值部分的確需要繳納利息所得稅,這項稅金是綜合所得稅的一部分。儲蓄險的增值部分是指保單到期時領取的金額,減去所繳交的保費。利息所得稅的計算方式為增值部分乘以1.17,再根據綜合所得稅率課徵。因此,在購買儲蓄險前,除了評估個人財務狀況外,也需要將利息所得稅納入考量,才能有效規劃稅務,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負擔。
看完本篇可以學到:
儲蓄險增值部分要繳利息所得稅?
根據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儲蓄險的增值部分的確需要課徵利息所得稅。所謂「利息所得」,是指儲蓄險保單到期時領取的金額,減去所繳交的保費後,所產生的增值部分。這個增值部分屬於綜合所得稅的一部分,是國稅局稽徵重點之一。
具體來說,儲蓄險增值部分的利息所得稅計算方式如下:
應稅所得額:增值部分 x 1.17
適用稅率:根據綜合所得稅率,分為 5%、12%、20%、30%、40% 五個級距
舉例來說,假設您購買了一份儲蓄險,年繳保費為 10 萬元,繳費 20 年,保單到期時領取金額為 250 萬元。則增值部分為 50 萬元(250 萬元 – 20 萬元 x 20 年)。應稅所得額為 50 萬元 x 1.17 = 58.5 萬元。若您的綜合所得稅率為 20%,則利息所得稅為 58.5 萬元 x 20% = 11.7 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儲蓄險增值部分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適用 27 萬元的標準扣除額。此外,部分儲蓄險產品會宣傳有「利變型」的特性,但仍需注意實際上增值部分仍為保單解約後領取的金額減去所繳交的保費。因此,還是需要按上述原則進行繳納利息所得稅。
什麼是儲蓄險?
儲蓄險並非保險法規中明確定義的險種,而是約定俗成的名詞,泛指「有儲蓄功能的終身壽險」。其本質是一種兼具「儲蓄」與「保障」功能的資產配置方式。
當保險公司收到保戶繳納的保費後,扣除相關營運費用和利潤,將保戶的資金分成兩部分:
儲蓄部分:這部分資金將被保險公司存儲起來,並以約定的利率(預定利率或宣告利率)發放利息給保戶。保戶可選擇每年領取利息或將其留在保險公司內累積。
保障部分:這部分資金將被保險公司用於購買身故保險。當保戶不幸身故或完全失能時,保險公司將給付一筆身故保險金給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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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一定要節稅嗎?
許多人認為保險規劃的目的是為了節稅,但事實上,現行法規並未將保險規劃視為節稅工具。然而,保險仍是預留稅源的有效方法。根據現行法規,繼承人必須在繳清遺產稅後才能領取遺產。若繼承人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稅額,可能無法順利繼承遺產。此時,保險的身故保險金給付可以提供繼承人一筆現金,用於繳納稅賦,確保遺產順利繼承。因此,雖然保險規劃並非以節稅為目的,但它在預留稅源、確保繼承人順利繼承遺產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此外,保險金給付在遺產繼承中還有以下優點:
- 免稅給付:身故保險金給付原則上免課遺產稅和所得稅,確保繼承人可以完整繼承遺產。
- 快速取得現金:身故保險金給付通常在被保險人身故後即可快速取得,讓繼承人可以及時應付稅賦和遺產處理費用。
- 保障遺產完整:身故保險金給付可以彌補繼承人因繳納遺產稅而減少的遺產,確保遺產的完整性。
| 保險金給付在遺產繼承中的優點 | |
|---|---|
| 優點 | 特點 |
| 免稅給付 | 身故保險金給付原則上免課遺產稅和所得稅 |
| 快速取得現金 | 身故保險金給付通常在被保險人身故後即可快速取得 |
| 保障遺產完整 | 身故保險金給付可以彌補繼承人因繳納遺產稅而減少的遺產 |
保險給付的稅務影響
保險給付的稅務影響取決於保險類型和給付性質。一般來說,人壽保險的身故給付免徵所得稅。然而,某些人壽保險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儲蓄成分)在解約或給付時,其增值部分可能需要繳納所得稅。健康保險的給付通常免徵所得稅,但某些情況下,例如補償性損害賠償,可能需要繳納所得稅。至於意外險的給付,若為醫療費用補償,通常免徵所得稅;但若為非醫療費用補償,例如喪葬費用或慰撫金,則可能需要繳納所得稅。
此外,保險給付也可能涉及遺產稅或贈與稅。若被保險人身故時,人壽保險的身故給付通常免徵遺產稅。但若被保險人在身故前將保單所有權轉讓給他人,則給付可能被視為贈與,需要繳納贈與稅。同樣地,健康保險和意外險的給付若被視為贈與,也可能需要繳納贈與稅。
了解保險給付的稅務影響對於個人和企業的稅務規劃至關重要。透過適當的規劃,可以優化稅務負擔,並確保保險給付在需要時能發揮最大的效益。
儲蓄險增值部分利息所得稅計算
儲蓄險的增值部分,會依照儲蓄險的商品設計,在約定期間屆滿後,或是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時,給付一筆保險金。這筆保險金中包含了本金、利息和保費扣除額以外的收益。其中,利息部分需要繳納利息所得稅。
利息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是以儲蓄險增值部分的利息收入,減除儲蓄險保費扣除額後,再乘以個人綜合所得稅率。舉例來說,如果儲蓄險增值部分的利息收入為 10 萬元,儲蓄險保費扣除額為 2 萬元,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為 20%,則利息所得稅為 (10 萬元 – 2 萬元) x 20% = 1 萬 6 千元。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儲蓄險的利息收入,並非全部都要繳納利息所得稅。根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1 款規定,儲蓄險保單約定滿期後領取的利息收入,在一定金額內免徵利息所得稅。這個免稅額度,會隨著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的不同而有所調整。例如,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為 5% 時,免稅額度為 20 萬元;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為 12% 時,免稅額度為 12 萬元;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為 20% 時,免稅額度為 6 萬元。
因此,在計算儲蓄險增值部分利息所得稅時,需要先將利息收入減除免稅額度,再乘以個人綜合所得稅率。這樣才能正確計算出應繳納的利息所得稅。
儲蓄險要繳稅嗎?結論
綜上所述,儲蓄險的增值部分確實需要繳納利息所得稅。在購買儲蓄險之前,務必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和需求,了解保單條款和增值部分的計算方式。更重要的是,將利息所得稅納入稅務規劃考量中,並善用標準扣除額和保費支出等相關稅務規定。透過妥善規劃,可以降低整體稅務負擔,讓儲蓄險發揮其理財和保障的功能。記住,在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前,諮詢專業理財顧問或保險經紀人,確保其符合您的個人需求和財務目標。
儲蓄險要繳稅嗎?常見問題快速FAQ
儲蓄險的增值部分需要繳稅嗎?
是的,根據台灣現行稅法,儲蓄險的增值部分,也就是保單到期領取的金額減去所繳交的保費,需要課徵利息所得稅。
利息所得稅如何計算?
利息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稅所得額 x 適用稅率。應稅所得額為增值部分 x 1.17,適用稅率則根據綜合所得稅率而定,分為 5%、12%、20%、30%、40% 五個級距。
儲蓄險增值部分的稅務優惠有哪些?
儲蓄險的增值部分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適用 27 萬元的標準扣除額。此外,部分儲蓄險產品會宣傳有「利變型」的特性,但仍需注意實際上增值部分仍為保單解約後領取的金額減去所繳交的保費,因此還是需要按上述原則進行繳納利息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