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租屋補助舊戶」了嗎?別錯過「租屋補助 2.0」的絕佳福利!根據營建署發布的最新指南,111 年已核定且 112 年 5 月有撥款紀錄的租屋補助舊戶,將自動帶入您的申辦資料,免除再次申請的繁瑣程序。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111 年已核准且 112 年 5 月有撥款紀錄的租屋補助舊戶,無須重複提出申請,系統將自動帶入申請資料。
- 若租賃契約有異動或新增,需於租賃契約消滅 3 個月內補件,以順利領取租金補貼。
- 舊戶可定期確認租賃契約,掌握異動情況,並於時限內補件,以免影響租金補貼的核發。
可以參考 租屋糾紛調解指南:解決糾紛,明快租賃生活
看完本篇可以學到:
舊戶資料自動帶入,無須重複申請
根據營建署的公告,111 年已核定且 112 年 5 月有撥款紀錄的租屋補貼舊戶,在今年的租金補貼 2.0 計畫中,申請資料將自動帶入系統,無須再重複提出申請。營建署已於 6 月 26 日透過簡訊提醒舊戶民眾,申請系統會直接載入舊戶資料,簡化了申請流程,讓舊戶也能輕鬆享受租金補貼 2.0 的優惠。
此項措施旨在減輕租屋者的申請負擔,讓舊戶可以快速便捷地獲得租金補貼。與以往不同,舊戶不需親自或線上填寫申請表,也不需準備紙本資料寄送或上傳至系統,系統將根據舊戶既有的資料自動完成申請作業。這項簡便的申請方式,不僅節省舊戶的時間和精力,也讓舊戶能更有效率地取得租金補助,減輕租屋負擔。
不過,舊戶仍須留意租賃契約的變動情況。若有租約異動或新增,舊戶需於租賃契約消滅後的3 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至線上申請系統補件。例如,租賃契約變更地址、房東更換或租金調整等情況,都屬於租約異動的範疇。舊戶應定期確認租賃契約是否有所變動,並於時限內補件,才能順利領取租金補貼。
租約異動或新增,三個月內補件
111 年已核定租屋補貼的舊戶們,請注意!若租約期間有任何異動或新增,例如變更承租人、租金調整、住址變更等,務必於租賃契約消滅後 3 個月內,攜帶相關文件向地方政府申報異動,包含下列事項:
- 租約異動:變更承租人、租金調整等異動,需檢附新的租賃契約書。
- 新增租約:若舊戶於 112 年新增租約,需檢附該租約書及房東資料。
- 住址變更:若舊戶搬遷至新住處,需檢附新住處的租賃契約書。
逾期未補件將導致資格被暫停,影響租金補貼的撥款。務必留意申報期限,及時準備相關文件,避免權益受損。
租屋補助舊戶.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租屋補助舊戶把握期限,異動補件別錯過
針對已核定 111 年租金補貼且於 112 年 5 月有撥款紀錄的舊戶,2.0 將自動帶入舊戶申辦資料,無須再次提出申請。營建署已於 6 月 26 日透過簡訊提醒舊戶民眾,系統會直接帶入舊戶資料。然而,若舊戶租賃契約有所異動或新增,需於租賃契約消滅 3 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補件,以確保補助資格持續有效。
舊戶補件時,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新簽訂的租賃契約影本、房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符合規定尺寸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若有其他異動事項,如變更收款帳戶或增加合租人等,也需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舊戶須注意,務必在租賃契約消滅後 3 個月內補件,逾期補件將影響補助資格。把握時間,適時補件,才能順利繼續領取租屋補助,減輕租金負擔。
| 項目 | 注意事項 | 所需文件 |
|---|---|---|
|
補件時間 |
租賃契約消滅後 3 個月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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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租賃契約 |
新簽訂的租賃契約影本 |
– 房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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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收款帳戶 |
相關證明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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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合租人 |
相關證明文件 |
– |
舊戶申請懶人包,輕鬆領補助
租屋補助 2.0 上路囉!舊戶民眾可免除重複申請流程,系統將自動帶入 111 年已核定且 112 年 5 月有撥款紀錄的資料。為了確保補助順利發放,提醒舊戶務必留意租約異動或新增的情況。倘若租約有變更,請於租賃契約消滅後 3 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補件,例如新的租賃契約或變更租約的證明。
舊戶可透過「青年住宅補充津貼」系統線上申請,系統會自動帶入舊有的申請資料,省去再次填寫的麻煩。如果租約有異動或新增,則需要於租約消滅後 3 個月內主動補件。提醒舊戶務必把握時間,避免因逾期影響補助資格,錯失領取補助的機會。
申請租金補貼的相關資訊,舊戶可參閱營建署〈青年住宅補充津貼申請應注意事項〉,有任何疑問,也可撥打營建署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0-009-889 洽詢。把握時機,輕鬆申請租屋補助,減輕你的租屋負擔,讓生活更輕鬆自在。
舊戶注意!租賃契約異動或增加速速補件
已核定 111 年租屋補助舊戶請注意,若租賃契約有異動或新增,務必於租賃契約消滅後的 3 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或鄉(鎮、市)公所檢附相關文件補件。相關文件包含租賃契約、房東身分證明文件、公共設施收據等,以利後續審核撥款。
例如,若舊戶於 112 年 5 月更換租屋處,租賃契約於 6 月 15 日生效,則最慢需要於 9 月 15 日(租約終止後 3 個月)前補件。錯過補件期限者,後續撥款將會延誤,甚至影響租屋補助資格。請舊戶務必把握補件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此外,舊戶也應留意租金變動情形。若租金增加或減少,請於變動後 1 個月內以書面通知主管機關,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調整後續撥款金額。補件方式請洽地政事務所或鄉(鎮、市)公所,或撥打 1950 服務專線洽詢。
舊戶如有任何疑問或補件相關事項,歡迎與主管機關聯繫。營建署提醒,租屋補助是政府提供給符合資格民眾的租金協助,請大家善加利用這項福利,讓租屋生活更加安心。
租屋補助舊戶結論
親愛的租屋補助舊戶們,以上的攻略指南已將申辦流程及注意事項一一說明,讓舊戶們可以輕鬆無負擔申請補助。把握時機,謹記租賃契約異動或新增三個月內補齊相關文件,即可順利領取租金補貼,減輕租屋負擔。租屋補助舊戶請把握期限,異動補件別錯過,讓政府的美意陪伴租屋族安居樂業。
租屋補助舊戶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哪些人可以申請租屋補助 2.0?
曾於 111 年核定且今年 5 月有撥款紀錄的舊戶,符合資格可自動帶入資料。
Q2:舊戶如何查詢是否申請成功?
營建署已於 6 月 26 日透過簡訊提醒舊戶民眾。可上「申請進度查詢」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s://www.cpami.gov.tw/subsidy/ProgQuery。
Q3:舊戶租約異動後該怎麼辦?
租約異動或新增需於租賃契約消滅後 3 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例如:新的租賃契約書、身分證影本和存摺封面影本)至原申請單位,逾期將喪失補助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