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 | -

退休理財規劃

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

文章目錄
  1. 董事勞動,自由選擇勞退金繳納
  2. 董事身份非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
  3. 選擇「自由請款」可彈性運用
  4. 選擇「自由請款」可彈性運用
  5. 董事身兼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提繳全由自己決定
  6. 公司負責人能否自提退休金?勞退條例有解
  7. 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結論
  8. 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公司負責人是否能自提退休金,一直是企業經營者與勞工之間一大疑問,也是勞工退休金制度中的一個重要議題。根據公司法第 8 條規定,董事為事業經營之負責人,其身分係屬僱主,非勞基法所稱之勞工。因此,董事如兼任事業單位其他職務,實際從事勞動者,則可依勞退條例第 7 條第 2 項規定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

董事勞動,自由選擇勞退金繳納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7 條第 2 項規定,董事得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董事可以視其個人狀況和退休規劃需求自主選擇是否要參與退休金提繳,保障自身的退休權益。此外,董事也可以選擇依勞退條例第 17 條規定申請「自由請款」,依其個人需要領取退休金,彈性運用退休金資產。董事若是同時在公司裡身兼其他職務,實際參與勞動,其退休金提繳全由自己決定,僱主不能強制要求參與。

董事作為公司經營決策的最重要人物,其薪資待遇與公司績效息息相關,兼具風險性與彈性。董事在選擇退休金繳納方式時,可以考慮以下因素:個人收入水平、退休年齡規劃、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考量。然而,董事的退休金自提也是有保障的。根據勞退條例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董事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其退休金給付應與其他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勞工相同,不會因為董事的特別身分而有不同的待遇。因此,董事可以放心選擇適當的退休金提繳方式,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提供一份保障。

董事身份非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

董事非屬勞工身分,董事身分為事業經營負責人,非勞基法所稱之勞工,因此董事如兼任事業單位其他職務,實際從事勞動者,得依勞退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以個人名義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董事如符合勞退條例自願提繳條件,可依條例規定辦理自願提繳,但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

勞退條例第7 條規定:「僱主應按月提撥勞工工資總額6%作為勞工退休準備金。但勞工未滿18歲或已滿60歲者,僱主得經勞工同意後,不提撥退休金。」,董事身分非屬勞工身分,因此董事如未滿18歲或已滿60歲,則董事得不提撥退休金。

  • 董事如實際執行業務並支領薪資,並符合勞退條例自願提繳條件,可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但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
  • 董事自願提繳退休金,應與事業單位協商約定,約定有關退休金提繳事項,並以書面訂定自願提繳退休金契約。
  • 董事自願提繳退休金後,應向勞工保險局辦理自願提繳退休金登記,並於每月薪資中扣繳自願提繳退休金。
  • 董事自願提繳退休金後,可享有退休金給付,退休金給付金額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計算。
  • 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

    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選擇「自由請款」可彈性運用

    勞工退休金條例提供勞工退休金之積存與運用機制,兼具保障勞工退休生活及避免勞工因退休而離開就業市場等功能。另本條例逐年調整提繳率,是希望透過提高勞退金提繳率,讓勞工享有較充裕的退休生活。然若勞工結算退休金時,面臨經濟狀況轉變、人生規劃不同或需要資金運用的情形,便難以活用退休金財源,進而削減其退休金「用於退休」的目的。

    有鑑於此,勞動部新增「自由請款」機制,使勞工得提前運用退休金,用於教育、購屋、重大傷病或失業等事件或生活所需,並透過縮短最低請款年資及最低年齡限制,降低自由請款之門檻,使勞工有更多的資金運用彈性,以增加老年經濟安全保障。

    除「自由請款」外,尚有「一次請領」、「定期金」及「終身撥付」等請領方式,勞工可依個人需求及經濟狀況選擇最適切之請領方式,提高退休金之運用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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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自由請款」可彈性運用

    勞工退休金請領方式 說明
    自由請款 使勞工得提前運用退休金,用於教育、購屋、重大傷病或失業等事件或生活所需。
    一次請領 勞工可一次領取全部退休金。
    定期金 勞工可分期領取退休金,期間可長達15年或20年。
    終身撥付 勞工可終身領取退休金,直到去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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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身兼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提繳全由自己決定

    公司負責人兼任事業單位其他職務而實際從事勞動者,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7 條第 2 項規定,可依個人意願,選擇以員工身分提繳或不提繳退休金。

    決定提繳退休金者,可由公司負責人自行負擔每月應提繳的 6% 退休金,或與事業單位協商分擔提繳金額。如果選擇自行負擔,事業單位不得再為其提繳退休金;如果選擇與事業單位協商分擔,事業單位最多可補助提繳金額的 3%。

    同時,兼任公司負責人的勞工,退休金的提領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般勞工可選擇一次請領或按月領取退休金,兼任公司負責人的勞工則只有「一次請領」一項選項。這意味著,在提繳退休金期間,無法像一般勞工一樣享有「部分請領」與「年金化」等其他選項。

    另一方面,兼任公司負責人的勞工,退休金提繳期間也不同於一般勞工。一般勞工退休金提繳期間為 35 年,但兼任公司負責人的勞工則以兼任勞務的期間為準。這意味著,兼任公司負責人的勞工如果只擔任 10 年,那麼退休金提繳期間就只有 10 年。

    總體而言,董事身兼事業單位勞工時,退休金的提繳、提領方式和提繳期間等各方面,都有不同於一般勞工的規定。因此, 兼任公司負責人的勞工應事前充分了解相關規定,以確保自身的退休金權益。

    公司負責人能否自提退休金?勞退條例有解

    依照公司法第 8 條規定,董事為事業經營之負責人,其身分屬於僱主,而非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因此,若董事兼任事業單位其他職務,並實際從事勞動,可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7 條第 2 項規定,以個人身分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而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7 條第 2 項規定:「僱主應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惟事業單位經營人、負責人、經理人及其他受僱從事管理監督工作之人員,不在此限。但事業單位經營人、負責人、經理人及其他受僱從事管理監督工作之人員,得依其意願,委託經營事業者每月提繳退休金,其提繳金額不得超過提繳當年度勞工平均薪資之 60%。」

    董事若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7 條第 2 項之規定,即可委託公司為其提繳退休金,且提繳金額不得超過提繳當年度勞工平均薪資之 60%。董事若有意願自提退休金,應主動向公司提出申請,並與公司協商提繳金額及方式。

    董事自提退休金除了可享有退休金累積及增值的好處外,亦可節省稅賦。董事自提退休金的金額可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之列舉扣除額,最高可扣除 12 萬元,可有效降低個人所得稅負擔。

    董事若有自提退休金的意願,應先了解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並與公司協商提繳金額及方式。自提退休金可享有退休金累積及增值的好處,亦可節省稅賦,對董事而言是一項有利的選擇。

    可以參考 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

    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結論

    勞退條例第 7 條第2 項規定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是一種靈活且彈性的退休金制度,可以讓公司負責人依照自己的經濟狀況和退休規劃,選擇是否要提繳退休金,並決定提繳金額,若有提撥退休金,在年老時可以有一筆退休金可以運用,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

    公司負責人是否能夠自提退休金,取決於公司負責人的身分和工作性質。如果公司負責人本身是董事,屬於僱主身分,並不屬於勞基法所稱的勞工,因此不能夠依勞基法規定強制提繳退休金,但可以依照勞退條例的規定,選擇自願提繳退休金。

    如果公司負責人在兼任事業單位其他職務時,實際從事勞動者工作的,依照勞退條例第 7 條第2 項規定,可以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事業單位可以協助受僱董事處理自願提繳退休金相關事宜,但不得強制董事提繳退休金。

    公司負責人可以選擇「自由請款」的方式,在符合請款條件後,可以將退休金一次領出或分期領取,可以視自己的需要選擇領取方式,增加退休金的靈活運用。公司負責人也可以選擇將退休金留在帳戶中繼續增值,以備不時之需。

    公司負責人可以自提退休金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公司負責人能否自提退休金?

    可以。董事因屬事業經營之負責人,勞基法並不適用,因此可依勞退條例第 7 條第 2 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

    自願提繳退休金的方式及限額為何?

    可選擇定期、不定期或一次繳納,且每年最高提繳金額以新台幣 360,000 元為限,計算方法與一般勞工相同。

    繳納退休金後,何時可請領?

    依勞退條例規定,自願提繳滿 3 年後,如符合條例所訂條件,可申請部分或全部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