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當您的土地或農作物被政府徵收時,您有權獲得補償。土地徵收補償費依現行法令規定可分為數項:地價補償費、建築改良物或農作改良物補償費、土地改良費、營業損失補償費、遷移費。瞭解土地徵收的補償項目和計算方式,能幫助您在面臨徵收時爭取最大利益。本文將詳細介紹土地徵收的補償內容和評定標準,讓您在面臨徵收時更有保障。
## 土地徵收如何補償?建築改良物補償教你申請最高利潤
建築改良物補償費是政府為了彌補土地徵收所造成的建築改良物損失而發放的補償金。建築改良物包括房屋、廠房、倉庫、圍牆、水井等。建築改良物補償費的計算方式是:
依照建築改良物的現值評定,現值是指徵收時建築改良物的市場價格。
建築改良物的現值是由鑑定師評定,鑑定師會參考建築改良物的建築面積、結構、新舊程度、折舊率等因素來評定現值。
建築改良物補償費的金額不得超過建築改良物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是指重建與徵收時相同的建築改良物所需的費用。
如果建築改良物屬於合法建築,且在徵收時仍具有使用價值,則可以申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申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證明,例如房屋所有權狀、廠房使用許可證等。
建築改良物現值評定報告,由鑑定師評定。
建築改良物使用證明,例如水電費帳單、租賃合約等。
申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的程序如下:
1. 向徵收機關提出申請,並繳交相關資料。
2. 徵收機關受理申請後,會派員勘查建築改良物。
3. 勘查後,徵收機關會覈定建築改良物補償費的金額。
4. 覈定後,徵收機關會發給建築改良物補償費。
申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申請時應儘量提供齊全的資料,以避免補償費覈定金額過低。
如果對徵收機關覈定的補償費金額不滿意,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請複審。
如果申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的期限已過,則無法再申請。
看完本篇可以學到:
## 依農業損失評定農業徵收補償費,維護農民權益
當農民面臨土地徵收時,政府應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6條規定,對農民遭受的農業損失予以補償。補償範圍包括:
一、農作物補償費:
– 農作物生長期內,因徵收而中斷栽培之農作物,按農民已實際支出的費用,依作物種類、生長期及生長狀況,估算其可能獲得之成品數量,再按當年度當地農產品收購價計算。
– 農作物收穫期內,因徵收而無法收穫之農作物,按農民已實際支出的費用,依作物種類、生長期及生長狀況,估算其可能獲得之成品數量,再按當年度當地農產品收購價計算。
– 多年生農作物,因徵收而無法繼續栽培,按下列規定計算補償費:
– 尚未結果者,按與徵收前最後一年收成量相當之農產品,依當年度當地農產品收購價計算。
– 已結果者,按徵收前最後三年收成量之平均數,依當年度當地農產品收購價計算。
二、附屬設施補償費:
– 農田水利設施,如灌溉渠道、排水溝渠、水井、水池等,因徵收而無法繼續使用,按其建造或修復費用計算。
– 農舍、倉庫、牲畜欄舍等,因徵收而無法繼續使用,按其建造或修復費用計算。
– 其他附屬設施,如農機具、肥料、農藥等,因徵收而無法繼續使用,按其購置費用計算。
三、農業生產損失補償費:
– 因徵收而失去農業生產能力之土地,按其徵收前之農業收入,依未來可能收入之減少額計算。
– 因徵收而失去農業生產能力之農民,按其徵收前之農業收入,依未來可能收入之減少額計算。
四、其他農業損失補償費:
– 因徵收而失去農業生產機會之農民,按其徵收前之農業收入,依未來可能收入之減少額計算。
– 因徵收而失去農業生產環境之農民,按其徵收前之農業收入,依未來可能收入之減少額計算。
– 因徵收而失去農業生產資源之農民,按其徵收前之農業收入,依未來可能收入之減少額計算。
## 土地徵收如何補償?營業損失補償快速算。
營業損失補償是指因為土地徵收而造成的營業損失,政府會給予被徵收人一定的補償。營業損失補償的計算方法,是根據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之營業損失額,依營業損失評定標準評定之,並依評定金額發給補償費。
營業損失補償包括以下幾項:
純利損失補償:徵收土地或農作物後,被徵收人因此喪失營業收入,政府會補償被徵收人因此而產生的純利損失。
營業費用損失補償:徵收土地或農作物後,被徵收人因此而增加營業費用,政府會補償被徵收人因此而產生的營業費用損失。
遷移損失補償:徵收土地或農作物後,被徵收人因此而需要遷移營業場所,政府會補償被徵收人因此而產生的遷移損失。
營業損失補償的金額,會根據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實際情況而定。如果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營業收入很高,那麼營業損失補償的金額也會很高。如果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營業收入很低,那麼營業損失補償的金額也會很低。
如果您的土地或農作物被徵收,您需要儘快委請律師協助評估您的營業損失,並且儘快向政府提出營業損失補償申請。如果錯過申請營業損失補償的期限,您將無法獲得營業損失補償。
營業損失補償 | ||||
補償項目 | 補償方式 | 補償金額 | 計算方法 | 備註 |
---|---|---|---|---|
純利損失補償 | 徵收土地 | 徵收土地前1至3年平均純利 × 徵收後剩餘使用年數 | 依營業損失評定標準評定 | |
徵收農作物 | 徵收農作物前1至3年平均純利 × 徵收後剩餘使用年數 | 依營業損失評定標準評定 | ||
營業費用損失補償 | 徵收土地 | 徵收土地前1至3年平均營業費用 × 徵收後剩餘使用年數 | 依營業損失評定標準評定 | |
徵收農作物 | 徵收農作物前1至3年平均營業費用 × 徵收後剩餘使用年數 | 依營業損失評定標準評定 | ||
遷移損失補償 | 徵收土地或農作物 | 實際遷移費用 | 依實際遷移費用計算 |
## 土地徵收如何補償?土地改良補償報你知
土地改良補償是徵收土地時,政府機關依徵收時土地改良費現值,按土地改良費評定標準評定之,並依評定現值發給補償費。土地改良費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使用權人為改良土地而支出的費用,包括開墾、整地、灌溉、施肥、種植等費用。
土地改良補償費的計算標準,依《土地法》第30條之1規定,如下:
1. 已完成改良之土地:按土地改良費現值,依土地改良費評定標準評定之。
2. 尚未完成改良之土地:按土地改良費現值,依土地改良費評定標準評定之,並依評定現值發給補償費。
土地改良補償費的申請,應於徵收公告之日起30日內,向徵收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1. 申請書。
2. 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權證。
3. 土地改良費收據或其他證明文件。
4. 土地改良現況照片。
徵收機關受理申請後,應於30日內派員勘查,並於勘查後30日內作出補償決定。申請人對補償決定不服者,可於收到補償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徵收機關提出異議。異議未獲處理或處理結果不服者,可於收到異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土地改良補償費是徵收土地時,政府機關對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使用權人的一種補償。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使用權人在申請土地改良補償費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應於徵收公告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2. 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改良費收據或其他證明文件、土地改良現況照片等文件。
3. 應注意補償決定的時效,並在時效內提出異議或提起訴訟。
## 土地徵收如何補償?評定遷移費,保障被徵收人權益
遷移費的評定標準
遷移費的評定標準包括以下事項:
- 原有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遷移費用;
- 遷移後新住所或營業場所的購置或租賃費用;
- 因遷移而造成的營業損失;
- 遷移後新住所或營業場所與原住所或營業場所的距離;
- 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面積、等級和用途;
- 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水平;
- 其他與遷移相關的合理費用。
遷移費的評定程序
遷移費的評定程序分為以下步驟:
- 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地主或農民向徵收機關提出遷移費評定申請;
- 徵收機關受理申請後,應在30日內組成評定委員會;
- 評定委員會應在60日內對遷移費進行評定,並將評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 申請人不服評定結果的,可以在收到評定結果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徵收機關申請複評;
- 徵收機關收到複評申請後,應在30日內組成複評委員會;
- 複評委員會應在60日內對遷移費進行複評,並將複評結果通知申請人;
- 申請人不服複評結果的,可以在收到複評結果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保障被徵收人權益的措施
為保障被徵收人權益,徵收機關應採取以下措施:
- 在徵收土地或農作物前,應與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地主或農民協商,取得他們的同意;
- 在評定遷移費時,應充分考慮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地主或農民的實際情況,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 在發放遷移費時,應及時將遷移費發放到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地主或農民手中,不得拖延或剋扣;
- 在被徵收土地或農作物的地主或農民遷移後,應協助他們解決遇到的困難,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土地徵收如何補償?結論
土地徵收是政府為了公共利益而取得土地的所有權,然而,土地徵收也可能對被徵收人造成損害,因此,政府制定了相關的補償制度來保障被徵收人的權益。補償費的項目包括地價補償費、建築改良物或農作改良物補償費、土地改良費、營業損失補償費與遷移費。瞭解土地徵收如何補償,可以幫助被徵收人爭取最大利益,保障自身權益。
土地徵收補償制度是一項複雜的法律制度,建議被徵收人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以確保自己獲得應有的補償。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土地徵收補償律師聯繫,以獲得進一步的協助。
土地徵收如何補償? 常見問題快速FAQ
土地徵收補償費的構成項目有哪些?
依現行法令規定,土地徵收補償費可分為下列數項:(1)地價補償費、(2)建築改良物或農作改良物補償費、(3)土地改良補償費、(4)營業損失補償費、(5)遷移費。
農作改良物補償費的計算標準為何?
農作改良物補償費按有收穫農作物之播種、培育及收穫等費用,依農業損失評定標準評定之,但因自然因素,致農作物減產或無收穫者,仍應按前項標準評定之。
營業損失補償費應如何計算?
營業損失補償費應按被徵收人過去營業資料,估算在原處營業,依正常營業狀況,可獲得之營業利益,扣除在遷移後新處營業,依正常營業狀況,可獲得之營業利益後,之差額評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