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都市更新計畫,許多屋主心中的首要疑問莫過於:「都更可以拒絕嗎?」答案是肯定的!即使您未在都市更新同意書上簽字,仍可以在分配更新單元時進行選配,維護自身的權益。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即使未簽署都更同意書,仍有權利在分配更新單元時進行選配。
- 主動了解都更計畫內容,並與實施者溝通,以維護自身權益。
- 在都更過程中,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或律師提供協助,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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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拒簽同意書 後續選配權益不打折
在都市更新的過程中,許多人會關心一個問題:如果未簽署同意書,是否會影響到日後更新單元的選配權益?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屋主未簽署同意書,仍然享有在分配更新單元時進行選配的權利。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9條規定,區段徵收更新單元之分配,應由已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建物所有權人,依其原有權利比例,於更新單元分配計畫公告後30日內,以書面向更新單元分配委員會提出選配申請。也就是說,只要屋主是建物所有權人,且已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無論是否簽署同意書,都可以在更新單元分配計畫公告後進行選配。
此外,即使屋主拒絕簽署同意書,也不代表其不願參與都更。屋主可能是基於自身考量,選擇不簽署同意書,但這不表示他們放棄參與都更的權利。在選配階段,屋主仍可以根據更新單元分配計畫的內容,選擇適合自己的更新單元進行配售。因此,屋主在都市更新過程中,應積極了解計畫內容,不要拒絕與實施者的溝通,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因誤解而喪失選配的機會。
都更拒絕簽署也能選配?
都更過程中,屋主有權決定是否簽署同意書。若屋主選擇拒絕簽署同意書,可能會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然而,根據現行法規,即使屋主未簽署同意書,仍享有參與更新單元選配的權利。
具體而言,都市更新條例第31條規定,更新單元分配時,應先辦理選配。選配方式由實施者訂定,並應於公告選配前1個月公告之。屋主不論是否簽署同意書,只要在公告期間內提出申請,均有權參與選配。因此,屋主在進行都更決策時,不應因擔心拒絕簽署同意書而影響後續的選配權益。
都更簽同意書非強制,拒絕簽署仍享選配權
都市更新單元二實施者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5條規定,應於更新單元計畫核定後,通知各權利人於法定期限內簽署同意書。惟同意書簽署並非強制,屋主有權選擇是否簽署。即使屋主選擇不簽署同意書,仍可於更新單元分配時參加選配。如果更新單元分配有價金,未簽署同意書的屋主可取得更新單元的價金作價,作為分配補償。
實施者於分配更新單元時,應於指定之期間公開選配,並按照先選先得原則分配。未簽署同意書的屋主與已簽署同意書的屋主享有同等選配權利。因此,建議屋主即使選擇不簽署同意書,也不應放棄參與選配的權利,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此外,屋主應積極了解都更計畫內容,包括更新單元分配計畫、分配基準等,並與實施者保持聯繫。若有任何疑問或意見,可隨時向實施者反映,以保障自身權益。
項目 | 說明 |
---|---|
是否強制簽署同意書 | 否 |
不簽署同意書的權利 | 仍可於更新單元分配時參加選配 |
未簽署同意書的屋主取得的補償 | 更新單元的價金作價,作為分配補償 |
選配原則 | 先選先得 |
未簽署同意書的屋主與已簽署同意書的屋主 | 享有同等選配權利 |
屋主應採取的建議行動 | 參與選配,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
屋主應了解的資訊 | 都更計畫內容(包括更新單元分配計畫、分配基準等) |
屋主諮詢管道 | 與實施者保持聯繫,隨時反映疑問或意見 |
都更不同意也能參與選配?
都更過程中,屋主享有是否同意都更計畫的決定權,即使屋主拒絕簽署都更同意書,仍不影響未來參與更新單元選配的權利。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3條規定,更新單元所有人於更新後,得於一定期間內向實施者「選配更新單元」,若屋主未選配更新單元,實施者會依公告程序進行抽籤分配。因此,即使屋主未同意都更計畫,仍可依法在更新後參與選配更新單元,保障其相關權益。
實務上,實施者會於都更計畫實施後,公告更新單元的選配資訊,包括可選配的單元類型、面積、樓層等,並訂定選配期間。屋主可根據自身需求和意願,於選配期間內向實施者提出選配申請。若選配申請人數超過可供選配的更新單元數量,則由實施者依公平、合理原則,辦理公開抽籤決定分配結果,保障所有屋主的權益。
綜上所述,都更同意與否與選配權利無關。屋主應積極了解都更計畫內容,評估自身權益後再決定是否同意都更。即使未同意都更,屋主仍可在更新後參與選配更新單元,確保自身權益不受影響。
都更拒絕簽同意書選配權利有保障
面臨都更議題時,屋主應充分了解自身權益,並積極參與都更計畫。即使未簽署都更同意書,屋主仍保有選配權利。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4條規定,「更新單元之選配,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完成更新計畫後,依下列順序辦理:一、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完成更新計畫後,公告選配辦法及期限,通知被徵收人、利害關係人及其他依法應通知之人,並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營業處所及公所公告。二、被徵收人、利害關係人及其他依法應通知之人,應於公告之期限內填具選配申請書,向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提出選配。三、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應於選配期限屆滿後,依選配申請書所載之優先順序及選配辦法,辦理更新單元之選配。」
因此,即使屋主未簽署同意書,在選配作業開始後,仍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選配申請書,以保障自身的選配權利。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有義務公告選配辦法及期限,並通知屋主等相關人士,屋主應密切注意相關公告,把握選配時機。
此外,都市更新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核定後,徵收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應於收到通知後,將土地及他項權利移轉登記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此規定明確指出現有建物所有權人須將建物移轉登記給都更實施者,而並未要求屋主簽署同意書。因此,即使屋主拒絕簽署同意書,都更實施者仍有權利取得建物所有權,且屋主仍享有選配更新單元的權利。
都更程序複雜,屋主應積極了解相關法規及自身權益,並與都更實施者保持良好的溝通,以確保自身權益獲得保障。
都更可以拒絕嗎?結論
相信各位屋主對於都更議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再次強調,都更是否簽署同意書是屋主的權利,即使選擇拒簽,仍可依法享有參與都更分回單元選配的權利。因此,屋主不必擔心拒絕簽署會影響自身的權益。
建議屋主在都更過程中保持主動積極的態度,積極了解都更計畫內容,並與實施者溝通。透過積極參與,屋主才能充分掌握自身權利,並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選擇。
最後,提醒屋主,都更涉及複雜的法律規範,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或律師提供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都更可以拒絕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都更拒簽同意書後,還有選配權嗎?
有的,即使屋主拒簽同意書,在都更程序進行到分配更新單元時,仍保有選配權益。
都更不同意簽署同意書是否會影響後續選配?
不會,屋主拒絕簽署同意書並不影響其在選配階段參與的權利。
都更拒簽同意書的屋主,可以在什麼階段參與選配?
當都更計畫執行到分配更新單元時,拒簽同意書的屋主可以和其他屋主一樣參與選配,享有與其他屋主同等的選配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