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失業了,這時您心中浮現出了一個念頭:「爸媽沒工作可以報扶養嗎?」本篇文章將探討這個問題,並根據稅法規定和相關指南進行說明,協助您釐清扶養親屬的相關要件。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若父母失業,請協助父母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其他無謀生能力相關證明,以利未來申報扶養親屬扣除額。
- 了解父母失業後是否符合衛福部長照需求,可向相關醫療機構詢問或申請長期照顧服務證明,作為申報扶養親屬的佐證資料。
- 若父母失業且符合扶養親屬扣除額資格,積極協助父母申報所得稅,減輕自身稅負,讓父母享有應有的稅務優惠,共同度過經濟難關。
看完本篇可以學到:
單親扶養申報:爸媽失業後也能報扶養嗎?
單親扶養申報的依據是「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納稅義務人扶養無謀生能力的父母,可以申報扶養親屬扣除額。然而,單純的失業並非無謀生能力的認定標準。根據稅務法規的解釋,無謀生能力須符合以下五種情形:
- 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
- 智能障礙者:經醫院或診所證明有智能障礙。
- 重大疾病患者:經醫院或診所證明患有重大疾病,且無法從事任何工作。
- 符合衛福部長照需求:持有政府核發的長期照顧服務證明。
- 受監護宣告者: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且其監護人為納稅義務人。
因此,若父母失業後尚無符合上述無謀生能力的相關證明,則無法作為申報扶養親屬扣除額的依據。納稅義務人可先向相關醫療機構申請相關證明,並保留就醫紀錄作為佐證,以利未來申報時提供佐證資料。
父子有親:爸媽失業又符合條件才能報扶養
根據稅法規定,失業本身並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認定標準,因此單純失業的父母是無法被申報為扶養親屬的。然而,若父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則子女可以申報其為扶養親屬,以享有扣除扶養親屬免稅額的稅務優惠:
- 身心障礙:經身心障礙鑑定為中度以上的身心障礙者。
- 智能障礙:經醫療證明有智能障礙,並經政府核發手冊者。
- 重大疾病:罹患重大疾病,經醫療證明無法從事任何工作,且治療費用龐大者。
- 符合衛福部長照需求:經政府評估符合長期照顧需求,並取得長照服務資格者。
- 受監護宣告者:經法院宣告受監護宣告,且無法管理自己事務者。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申報父母為扶養親屬時,必須符合以下附加條件:
- 父母與子女具有親屬關係。
- 父母與子女同戶籍或共同生活。
- 父母年所得未超過基本生活費。
- 父母沒有其他子女申報其為扶養親屬。
因此,當父母失業時,子女應先確認父母是否符合上述「無謀生能力」的條件,再依相關規定申報扶養親屬,以享有稅務優惠。
扶養親屬的關鍵:身心障礙等無謀生能力
稅法規定,扶養親屬的前提是「不能維持生活」。失業本身並不符合此要件,因此單純失業的父母無法被申報為扶養親屬。
真正符合「無謀生能力」的定義,包括以下五種情況:
- 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
- 智能障礙:經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診斷為智能障礙,且無法從事有給工作。
- 重大疾病:罹患法定重大疾病,經醫療機構診斷或政府機關核定,且無法從事有給工作。
- 符合衛福部長照需求:經政府評定為身心失能或失智,且符合長照服務需求。
- 受監護宣告: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人,無法管理自己的事務。
若符合上述任一情況,即使父母失業,納稅義務人仍可申報父母為扶養親屬,以節稅或獲得相關優惠。
提醒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扶養親屬時,除了無謀生能力的證明文件外,還需提供相關的身分證件、戶籍謄本等資料,才能順利完成申報。
情況 | 證明文件 |
---|---|
身心障礙 |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 |
智能障礙 | 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診斷證明,並無法從事有給工作 |
重大疾病 | 醫療機構診斷或政府機關核定,並無法從事有給工作 |
符合衛福部長照需求 | 政府評定為身心失能或失智,且符合長照服務需求 |
受監護宣告 | 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人,無法管理自己的事務 |
爸媽沒工作卻生病了能報扶養嗎?
根據稅法規定,單純失業並不符合申報扶養親屬的要件。然而,若是父母因病而喪失謀生能力,則有可能符合扶養條件。我國《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無謀生能力的扶養親屬須符合下列任一情事:
- 因身心障礙或智能障礙致不能維持生計者
- 因重大疾病致不能維持生計者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且符合衛福部訂定的長期照顧需求評估標準者
- 受監護宣告者
因此,若父母因罹患重大疾病而無法工作或維持生計,符合前述無謀生能力的要件,則其子女可以申報父母為扶養親屬並享有相關的免稅額優惠。此外,還須留意以下事項:
- 疾病診斷證明:申報時須檢附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證明父母因病喪失謀生能力。
- 扶養事實證明:申報人須證明父母在申報年度內由其扶養,且實際居住生活在一起。
- 收入限制:扶養親屬的收入不得超過基本免稅額,否則無法申報扶養。
若符合上述條件,納稅人可於申報所得稅時,在扶養親屬欄位填寫父母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享有扶養親屬的免稅優惠。
失業無助申扶養:特殊情況才能報
單純失業並非符合扶養親屬資格的依據,只有在符合特殊情形的條件下,失業者才能被申報為扶養親屬。這些特殊情形包括:
身心障礙或智能障礙:被診斷出有重度或以上身心障礙或智能障礙,無法從事任何工作。
重大疾病:罹患嚴重疾病,如癌症、心臟病或腎衰竭等,導致無法工作的能力喪失。
符合衛福部長照需求:經評估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的長照需求,無法從事任何工作。
受監護宣告: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人,無法自行處理財務或法律事務。
其他經主管稽徵機關認定:其他經主管稽徵機關認定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的特殊情形,例如因意外事故導致永久性殘廢等。
若符合上述特殊情況之一,失業者本人需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疾病診斷書、長照評估紀錄等,供申報扶養的納稅人檢附申報時一併提出。需要注意的是,失業期間的失業給付、補助或其他相關收入,仍須併入失業者的綜合所得稅計算,作為申報扶養所得計算的依據。
爸媽沒工作可以報扶養嗎?結論
綜合以上說明,單純因失業而導致經濟困難,並不能作為申報扶養親屬的依據。然而,若父母符合身心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符合衛福部長照需求、受監護宣告等無謀生能力的情況,子女方才有機會申報扶養。
因此,在面臨爸媽失業的情況下,除了提供經濟支持外,子女也應積極了解父母是否有符合扶養資格的特殊狀況,適時協助申報,不僅減輕自身稅負,也能讓父母享有應有的稅務優惠,共同度過經濟難關。
爸媽沒工作可以報扶養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爸媽失業超過半年,可以申報扶養嗎?
根據稅法規定,單純失業並不能作為申報扶養親屬的依據。只有符合無謀生能力的情況,例如身心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符合衛福部長照需求、受監護宣告者等,才能申報扶養。
爸媽年紀大了,沒工作且身體不好,但沒有病歷證明,可以報扶養嗎?
申報扶養需要有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若爸媽沒有相關證明文件,建議先帶他們就醫或向社會福利機構諮詢,取得符合無謀生能力的證明,才能依法申報扶養。
爸媽失業後,我已經開始扶養他們,但還沒超過6個月,可以申報扶養嗎?
申報扶養需符合扶養事實及扶養期間等條件。扶養事實是指納稅義務人負擔親屬全年生活費超過一半以上。扶養期間則須符合扶養親屬6個月以上(含)或自親屬死亡之日起至當年度年底止。因此,若扶養時間未滿6個月,則無法申報扶養。